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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% 受訪家庭曾現暴力 感情不合、外遇是主因

 
作者 胥柳曼

11月25日,是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。昨天,市民信箱對4500多位市民的抽樣調查顯示,近一成市民表示家�媯o生過家庭暴力。夫妻感情不合、外遇以及施暴者有心理疾病是導致家庭暴力發生的主要原因。

20%的人曾經冷戰過
調查中發現,有7%的市民家�媯o生過家庭暴力,此外還有9%的受調查市民表示好像有過,但說不清這算不算家庭暴力。

對於夫妻長期不說話,74%的市民認為是家庭「冷暴力」。有20%的人坦承或者間接表示,除了遭遇過夫妻長期不說話外,自己的某一缺陷或弱點曾經長期遭受配偶恥笑等。

外遇成「戰爭」一大主因
引發家庭暴力的觸發因素中,夫妻感情不合、施暴者有心理疾病、一方有婚外不正當關係是導致家庭暴力發生的主要原因,比例分別佔58%、53%和51。

49%的市民表示,施暴者多為男性,並且有嚴重的大男子主義,或者有酗酒、賭博等惡習。26%的市民認為,一方有生理疾患,不能滿足對方的需求,長期積累下來,也很容易誘發家庭暴力。

37%的市民表示,一些婦女由於下崗、身體等原因經濟上不獨立,完全依賴對方,可能也是重要原因。並且認為婦女在家庭生活中過於縱容丈夫的市民,達到了42%。

多數人選擇報警抗暴
發生家庭暴力行為時,是否可以報警呢?有89%的市民表示報警,認為是「家�堥ヾA不用報警」的市民只佔5%。

如果遭受家庭暴力,12%的市民表示「堅決離婚」,60%市民則選擇了「設法解決矛盾,消除家庭暴力的根源」。此外,有4%的受調查市民表示「湊合著過日子,沒有太多想法」,2%的受調查市民表示「會原諒對方」,1%的受調查市民則選擇了「默默忍受」。

 
【青年報】2006 / 11 / 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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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華徵信外遇調查部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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